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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上海普陀区数据发展和数字城市建设专项的申报

      近日,普陀区数据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普陀区数据发展和数字城市建设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2024年年底区数据局出台的《普陀区加快推动数据发展和数字城市建设实施意见(试行)》(普数据规范〔2024〕1号)首次正式启动申报。《申报指南》显示,本次受理申报的项目共四类13项,从支持数字化转型应用、区块链应用、数据要素流通应用、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到鼓励数据开发利用、提供数据赋能服务、开展行业活动、加强数据管理能力建设、开展数据领域标准制订,覆盖了数据要素发展、赋能经济社会发展的多个领域,其中,要素流通应用等项目扶持比例上限可达50%,国家和市级重点项目区级匹配最高可达1000万元。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有关要求,充分激发数据要素赋能产业发展作用,以数据发展为动能,积极助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普陀区加快推动数据发展和数字城市建设实施意见(试行)》(普数据规范〔2024〕1号),现就开展普陀区数据发展和数字城市建设专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企业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财务制度健全,具有承担项目建设开发、应用推广、提供专业服务的相应能力,且符合区域数据发展和数字城市建设导向。

(二)建设类申报单位必须为项目的建设者及产权拥有者,不支持政府投资类项目。项目经费由企业先行投入,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支持联合申报。

(三)建设类项目原则上不支持已建成项目,即项目为2025年1月1日(含)之后启动建设,实施期在2年内,最晚不超过2027年5月31日。

(四)奖励补贴类项目申报要求详见指南。

二、申报流程

(一)受理时间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书面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二)受理地点

1.各申报企业需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壹份(加盖公章及骑缝章)递送至企业所在重点地区投促分中心(申报材料不退还)。

2.全套盖章申报材料PDF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angbe@sscdi.cn,确保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的一致性。

(三)申报材料

1.2025年度普陀区数据发展和数字城市建设专项申报书(模板详见附件,根据申报专项类别填写对应的申报书)。

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材料需参照附件1要求,根据不同申请项目类别予以提供)。

3.申请政府专项资金项目信用承诺书(附件4盖章签字,同时须扫描为不大于1M的PDF版,使用法人一证通上传至信用普陀。

(备注:所有申报材料须编制目录和页码,页码统一,格式参照目录页码模板。纸质版材料胶装成册,采用A4纸双面打印,材料封面、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一式一份。)

三、审核审定

各投促分中心负责受理项目申请、形式审查和项目推荐;区数据局负责具体审核、组织专家评审、验收评估和专项审计;根据专家意见,形成拟支持名单,通过“上海普陀”门户网站和“i数智普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没有异议的,报区数据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小组审核后,作出支持决定,按程序落实专项资金拨付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实行产业专项资金全过程信用管理。申请本政策扶持的企业,将接受信用审查,过去三年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或违法行为的,取消申请资格。企业或机构在享受扶持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经查实的,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市、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扶持对象存在弄虚作假、骗取扶持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经查实的,将立即取消一切扶持资金并追缴资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已申报其他区级专项资金项目者应主动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照重复申报不予受理。已获得区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再重复申请资助。

来源:上海普陀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杨老师

电话/微信:13621636132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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