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发〔2025〕11号),统筹布局“人工智能+”6大重点行动和8大基础支撑能力,加快建设人工智能“上海高地”,决定开展2025年度上海市“人工智能+”行动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聚焦落实国家“人工智能+”行动,以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推进人工智能与科学技术、产业发展、消费提质、民生福祉、治理能力等重点领域深入融合,重点提升模型基础、语料服务、算力供给、行业公共服务等能力。到2027年底,打造不少于10个产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不少于100项核心技术突破,建设不少于200个具有标杆性的示范应用项目。
二、实施“人工智能+”重点行动
1.“人工智能+”科学技术。支持科学大模型建设应用,推动基础科研平台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支持人工智能与生物制造、量子科技、第六代移动通信(6G)等领域技术协同创新。支持建立适应人工智能时代的新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组织形式。
2.“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加快发展在线新经济,支持人工智能技术和产品在数字内容、金融科技、新型应用等领域发展。支持在商务、法律、交通、物流、咨询等领域,推动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广泛应用。支持发展智能制造装备,推广人工智能驱动的工艺优化。支持人工智能在农业数智化转型升级中的应用。
3.“人工智能+”消费提质。支持人工智能在拓展“文商旅体展”消费新场景的应用;支持智能机器人、智能家居、智能穿戴等新一代智能终端研发与应用,支持人工智能与元宇宙、低空飞行、增材制造、脑机接口等技术融合和产品创新。
4.“人工智能+”民生福祉。支持人工智能在教育教学领域落地应用;支持人工智能在辅助诊疗、健康管理、医保服务、养老托育等场景应用;支持人工智能在文化生产、传播、交流过程中的应用。
5.“人工智能+”治理能力。支持人工智能在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救灾、公共安全预警、社会治安管理、网络空间治理、生态环境治理等方面的应用。
6.“人工智能+”全球合作。支持人工智能技术与产品出海,支持人工智能海外场景落地应用;支持探索人工智能治理框架、治理规则、技术标准,支持建设人工智能全球治理平台。
7.具身智能机器人示范应用。支持具身智能机器人在物流装配、工业制造、商业零售、医疗康养、家政服务等重点领域打造应用示范标杆场景,落地创新场景应用。
三、强化基础支撑能力
1.提升模型基础能力。支持大语言模型、多模态模型、推理模型研发,支持模型安全技术研发与风险评测体系构建,支持新一代通用人工智能关键技术攻关。
2.加强语料供给创新。支持研发多模态数据采集和数据合成相关关键技术,支持构建多场景、多模态、价值观对齐的高质量行业语料数据库,支持建设物理AI数据采集与仿真平台,构建世界模型3D素材库。
3.加强智能算力供给服务能力。支持人工智能高性能训练、推理芯片及端侧芯片的研发应用,支持建设人工智能基础软硬件系统,支持适配异构芯片训练、推理协同优化和加速技术,加快超大规模智算集群技术突破和组网应用。
4.加强具身智能技术攻关。支持感知决策模型、运动控制模型、具身协同技术、具身语料技术、自主操作系统、核心零部件等核心技术攻关。
5.建设产业创新服务平台。支持人工智能前沿领域安全治理、共性技术研发、测试评估、中试验证、生态赋能等领域的产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
四、申报事项
根据《上海市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沪经信规范〔2025〕2号)、《进一步扩大人工智能应用的若干措施》(沪经信智〔2025〕489号)和有关规定,本次“人工智能+”行动项目通过先导产业创新发展(人工智能专题)、新一代信息与通信技术发展2个方向给予支持,具体支持方向见附件。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为在本市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经营状态正常、内部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符合产业发展导向,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相应能力;
2.项目申报单位须为项目的建设者及产权拥有者;
3.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4.项目执行期一般在两年内(最迟不超过2027年12月31日),原则上不支持已完成建设的项目;
5.原则上已获得其他市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的项目,本专项资金不再给予支持。
(二)申报方式
1.申报单位登录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s://zxzj.sheitc.sh.gov.cn)进行在线注册,登录时关联法人一证通。注册后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并上传其他申报材料。提交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时需加盖电子签章。
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2025年9月3日10:00至2025年9月22日16:00。9月22日16:00起系统关闭,不再受理申报(为避免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建议尽早提交)。
2.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5M,可提交多个文件。
附件1:
先导产业创新发展(人工智能专题)支持方向
专题 |
方向名称 |
支持内容 |
加快实施重点行动 |
“人工智能+” |
1.“人工智能+”科学技术。支持科学大模型建设应用,推动基础科研平台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加强人工智能与生物制造、量子科技、第六代移动通信(6G)等领域技术协同创新。支持建立适应人工智能时代的新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组织形式。 2.“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支持在商务、法律、交通、物流、咨询等领域,推动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广泛应用。支持发展智能制造装备,推广人工智能驱动的工艺优化。支持人工智能在农业数智化转型升级中的应用。 3.“人工智能+”消费提质。支持人工智能在拓展“文商旅体展”等消费新场景的应用;支持智能机器人、智能家居、智能穿戴等新一代智能终端研发与应用,支持人工智能与元宇宙、低空飞行、增材制造、脑机接口等技术融合和产品创新。 4.“人工智能+”民生福祉。支持人工智能在教育教学全要素、全过程的落地应用,支持人工智能在辅助诊疗、健康管理、医保服务、养老托育等场景的应用,支持人工智能在文化生产、传播、交流过程中的应用。 5.“人工智能+”治理能力。支持人工智能在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救灾、公共安全预警、社会治安管理、网络空间治理、生态环境治理等方面的应用。 6.“人工智能+”全球合作。支持人工智能技术与产品出海,支持人工智能海外场景落地应用;支持探索人工智能治理框架、治理规则、技术标准,支持建设人工智能全球治理平台。 7.具身智能机器人示范应用。支持具身智能机器人在物流装配、工业制造、商业零售、医疗康养、家政服务等重点领域打造应用示范标杆场景,落地创新场景应用。 |
强化基础支撑能力 |
提升模型基础能力 |
1.大语言模型。支持研发万亿级参数的语言大模型,研究混合专家模型架构、新型注意力机制、混合精度训练等技术,突破超长上下文、长时记忆、精确指令遵循、模型幻觉等关键难点,提升任务规划、工具调用等通用能力。 2.多模态模型。支持千亿级参数量的多模态大模型研发,突破多模态理解与生成的核心技术,提升理解-生成一体化能力。 3.推理模型。支持大规模强化学习、自我博弈修正、强逻辑链式推理、跨模态推理等技术研发,提升大模型逻辑推理能力。 4.模型安全。支持模型价值观对齐、内容安全、偏见消除、对抗攻击防御等技术研发以及模型安全风险评测体系构建,提升大模型安全可控水平。 5.新一代通用人工智能关键技术攻关。支持在科学智能、空间智能、群体智能、类脑智能、量子智能等领域,加大集中攻关力度,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关键技术突破。 |
加强语料供给创新 |
支持研发多模态数据采集和数据合成相关关键技术。面向大模型在垂直领域应用,支持构建多场景、多模态、价值观对齐的高质量行业语料数据库。面向具身智能、自动驾驶、工业等领域,支持建设物理AI数据采集与仿真平台,构建世界模型3D素材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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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智能算力供给服务能力 |
支持人工智能高性能训练、推理芯片及端侧芯片的研发应用;支持建设人工智能基础软硬件系统,支持适配异构芯片训练、推理协同优化和加速技术;加快超大规模智算集群技术突破和组网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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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具身智能核心技术攻关 |
1.感知决策模型。支持研究主动感知、规划决策、语音交互等技术,提升实时交互、自主学习等核心能力,实现大规模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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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产业创新服务平台 |
产业创新服务平台 |
支持人工智能前沿领域安全治理、共性技术研发、测试评估、中试验证、生态赋能等产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 |
附件2:
新一代信息与通信技术发展支持方向
专题 |
方向名称 |
支持内容 |
AI+在线新经济 |
AI+数字内容 |
支持AI融合的数字内容产品。本土游戏产品。结合大模型等技术,围绕开发测试、智能叙述、游戏建模、关卡与角色创作、生态系统搭建、动态运营等环节实现引领性商业应用,要求买断制游戏销售量超5万份、年营收超100万,非买断制游戏用户数超100万、年营收超1000万元。内容创作产品。围绕跨模态内容转换、交互式内容创作、虚拟偶像内容创作等,在数字音乐、数字影视、直播、短视频、短剧、文学等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要求C端用户数超30万,产品年营收超300万。 |
AI+金融科技 |
AI+新型金融产品。面向跨境支付与交易、稳定币、RWA、REITs等新型金融场景,结合人工智能等核心技术,打造智能合约、合规审查、智能定价、跨链风险监管等方向应用并形成标志性产品或服务,提供智能合约设计与部署、真实资产估值、金融场景建模、风险预警等功能,要求产品年营收超过2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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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新型应用 |
AI+行业应用平台。面向在线新经济、金融、教育、医疗、文旅、工业、城市治理等重点行业领域,支持打造应用及服务平台,提供模型定制、Agent搭建、低代码开发、API接口等功能服务。平台要求可用性超99.9%,支持十万级用户实时访问与互动,年营收目标超300万元。 |
政策来源:上海经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