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促进智能网联汽车发展若干政策》(沪自贸临管规范〔2023〕17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持国际数据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沪自贸临管委〔2023〕187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进一步集聚发展新型算力赋能新质生产力若干政策》(沪自贸临管委〔2025〕40号)等文件要求,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组织开展2025年度数字化转型支持专项(奖励补贴类)项目申报工作。
二、支持范围
本次开展的奖励补贴类专项支持范围主要分为四个领域:
1.培育国际数据产业,具体包括支持数据跨境应用、国际数据功能机构落地、国际数据经济合作活动开展等内容。
2.建设国际数据加工枢纽,具体包括支持“来数加工”服务、数字文化高质量出海、数字化服务能力出海、数据基础设施使用等内容。
3.促进开放场景算力应用,具体包括支持使用算力资源建设开放型场景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购买算力服务等内容。
4.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具体包括支持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运营等内容。
三、申报条件
通知明确了支持对象的资格要求,具体包括:申报单位及项目符合申报通知确定的支持范围;申报单位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态正常,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具有承担项目建设开发、应用推广、提供专业服务的相应能力。
申报项目在2025年内具有相关成果,并且成果具备先进性、创新性、示范性,尤其在培育新模式、新业态、形成企业新的业务板块、增长点具有示范意义;申报项目不得存在涉密内容,如已通过其他渠道申请或获取财政性资金支持的,应主动声明。
四、申报及审核
申报单位需要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指定申报系统,网上填写项目申请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对于申报奖励类项目和申报补贴类项目提供的成果证明材料有不同要求。申报时间为2025年9月28日至 2025年10月22日,具体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建议尽早提交。
项目经初审、复审等环节后,需专家评审的事项由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专家评审主要采取会议评审方式,必要时辅以现场考察,届时须申报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和配合工作。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将根据申报评审情况,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正式下达拟支持项目计划,并予以公示。
五、咨询和监督
通知内已提供整体申报和具体领域咨询电话,方便申报单位及时了解申报细节。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专项项目申报事宜,且不收取任何费用,如发现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管委会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行为,请及时举报。申报单位存在弄虚作假或不诚信行为的,将按程序上报征信系统,并在三年内不得申报临港新片区各项优惠政策。
来源:上海临港新片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