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促进智能网联汽车发展若干政策》(沪自贸临管规范〔2023〕17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持国际数据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沪自贸临管委〔2023〕187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进一步集聚发展新型算力赋能新质生产力若干政策》(沪自贸临管委〔2025〕40号)等文件要求,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组织开展2025年度数字化转型支持专项第二批次建设类项目申报工作。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态正常,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具有承担项目建设开发、应用推广、提供专业服务的相应能力,是所申报项目的建设者和产权拥有者;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申报其他临港新片区专项资金项目者应主动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照重复申报不予受理;对已承担本专项资金建设类项目的单位,项目尚未完成验收评估的,不再受理其新项目申报。
申报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两年,原则上不支持已完成建设的项目,且项目内容中不得存在涉密内容;已获得临港新片区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再重复申请资助。
三、支持内容
本次开展的建设类专项支持领域主要分为三个方向:
1.国际数据业务创新:支持建设汽车、金融、商业、碳足迹、来数加工、数字文化、数字出海、增值电信等重点领域高水平数据跨境专业服务平台或数据创新示范平台;支持建设专门服务于国际数据业务的边缘节点、业务专区及合作交流平台。
2.多元算力资源集聚:支持探索“风光海氢储+算力”跨行业多场景下的绿色智算中心建设试点,且满足绿电比例不低于80%、综合PUE不高于1.18的标准。
3.智能网联场景拓展:支持企业在临港新片区范围内的开放场景及封闭园区开展智能出租、智能重卡、智能公交、智能小巴、智能零售/配送、智能清扫等示范应用;支持企业在临港新片区探索打造赋能产业、服务民生、便利交通出行等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场景。
四、申报及审核
申报单位需要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指定申报系统,网上填写项目申请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申报材料。申报时间为2025年9月28日至 2025年10月22日,具体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建议尽早提交。
项目经初审、复审等环节后,需专家评审的事项由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专家评审主要采取会议评审方式,必要时辅以现场考察,届时须申报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和配合工作。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将根据申报评审情况,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正式下达拟支持项目计划,并予以公示。
五、咨询和监督
通知内已提供整体申报和具体领域咨询电话,方便申报单位及时了解申报细节。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专项项目申报事宜,且不收取任何费用,如发现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管委会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行为,请及时举报。申报单位存在弄虚作假或不诚信行为的,将按程序上报征信系统,并在三年内不得申报临港新片区各项优惠政策。
来源:上海临港新片区管委会